明苏州府吴县人,初名理,字元玉,号天全。有文武才,通天官、地理、兵法、水利等学。宣德八年进士。授编修。进侍讲。正统末土木堡之变后倡言南迁,受于谦等斥责。后乃改名有贞。景泰中治河,开广济渠以疏水,浚漕渠以通粮运,塞沙湾决口成功。进左副都御史,为石亨定计,拥英宗复辟,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。诬杀于谦、王文。中外侧目。得志后欲与石亨等立异,遂被构下狱,发云南金齿卫为民。释归卒。有《武功集》。
原文
生平谬拟作真儒,消得闲官只著书。
微火厝薪犹自若,一绳维木欲何如。
秋来忽动莼鲈兴,夜梦时寻水竹居。
行止由天不由己,临风空复赋归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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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体原文
生平謬擬作真儒,消得閒官只著書。
微火厝薪猶自若,一繩維木欲何如。
秋來忽動蓴鱸興,夜夢時尋水竹居。
行止由天不由己,臨風空復賦歸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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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义/赏析